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探头的某些性能和探头声场的测试方法。本标准的目的在于建立统一的测试方法,以形成一个评估基础,对在不同实验室和不同时期的测定结果进行评估。本标准没有规定探头的验收标准,但为采用本标准的各方规定验收标准奠定了技术基矗本标准适用于标称频率为0.5~15MHz的直探头和斜探头,但不包括表面波探头。本标准给出了探头声场的技术参数及其在液体中的测量方法。本标准没有论及接触检测中的声场测定问题。本标准给出了用于评价超声探头性能的测定规程和以电脉冲激励现场和实验室使用的探头声场技术参数的测试方法。本标准所讨论的性能参数有以下内容:各种形状探头在自由声场中的高、低端频率,中心频率,波长,带宽,时域和频域响应。近场长度,半扩散角以及回波幅度测量,声束截面声压分布,阻抗和相对灵敏度等。给出了平探头和聚焦探头规定性能的表达形式。为了给出探头的基准信息和检验可能存在的性能退化,还对独立于超声仪器的探头电性能进行了测量。电阻抗和灵敏度是在各被测探头规定频率下测定的。电阻抗是指探头的输入复阻抗,而探头灵敏度则是对探头电声转换效率的一种度量。有关这两项的测试规程分别在4.6和4.7叙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