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人体全身振动暴露时,保持人体舒适的振动参数界限和评价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运载工具或机械产生的人体全身振动环境,用以评价各种作业振动环境对人员舒适性的影响;并可作为设计各种装置或设施,评价其性能或采取振动控制措施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频率范围为1~80Hz的周期振动、随机振动或具有分布频谱的非周期性振动。也适用于其能量在此频带范围内的连续冲击型振动。本标准适用于峰值因数不大于3的振动,或计权信号的峰值因数不大于6的振动。本标准仅适用于正常健康的人。一般指可以从事正常生活起居,包括旅行,并能承受典型工作班或轮班制工作负荷的人。本标准适用于通过主要支撑面将振动作用于立姿或坐姿的人,也适用于卧姿和斜靠姿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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