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控员能力要求与评估 |
 |
| 标准编号:MH/T 2018-2026 |
标准状态:现行 |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控员的能力要求、能力评估系统技术要求以及能力评估方式。
本文件适用于在真高120m以下隔离空域运行的轻型、小型、中型多旋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用于评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控员的能力。
本文件不适用于自动化等级5级(AL-5)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控员的能力评估。 |
|
|
|
| 英文名称: |
Competency requirements and assessment for remote pilot ofcivil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 distributed operation |
中标分类: |
航空、航天>>航空、航天综合>>V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49.020航空器与航天器综合 |
| 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4-24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提出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 起草单位: |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南京拓兴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迅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亿航智能设备(广州)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低空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飞行智航航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 起草人: |
田玲玲、马梦弟、张正娟、龚成、王琳琳、徐应晨、赵亮、张新纪、高胜男、贾佳、钟罡 |
|
|
|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南京拓兴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迅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亿航智能设备(广州)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低空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飞行智航航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田玲玲、马梦弟、张正娟、龚成、王琳琳、徐应晨、赵亮、张新纪、高胜男、贾佳、钟罡。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H/T 2017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自动化等级测试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