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颤中心(基层版)建设与评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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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T/CADERM 2008-201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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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43.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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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房颤中心建设的基本条件与资质、房颤患者的评估及救治、培训与教育、持续改进、房颤中心评估、房颤中心评估结论。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房颤导管消融的医院房颤中心建设与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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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Atrial fibrillation center (primary hospital)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criteria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5医学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 发布部门: |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 |
| 发布日期: |
2019-11-02 |
| 实施日期: |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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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中国心血管健康联盟、中国房颤中心专家工作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心血管急救分会、中国医学救援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心血管健康(苏州工业园区)研究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福建省立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等 |
| 起草人: |
黄从新、葛均波、霍勇、张澍、黄德嘉、陈林、陈明龙、陈韵岱、丁燕生、范洁、黄鹤、姜健、李毅刚、刘育、欧阳非凡、苏晞、汤宝鹏、王景峰、吴立群、吴延庆、徐健、徐亚伟、于波、袁义强、郑良荣、郑强荪、钟敬泉、周胜华、唐艳红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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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心血管健康联盟、中国房颤中心专家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心血管急救分会、中国医学救援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心血管健康(苏州工业园区)研究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福建省立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从新、葛均波、霍勇、张澍、黄德嘉、陈林、陈明龙、陈韵岱、丁燕生、范洁、黄鹤、姜健、李毅刚、刘育、欧阳非凡、苏晞、汤宝鹏、王景峰、吴立群、吴延庆、徐健、徐亚伟、于波、袁义强、郑良荣、郑强荪、钟敬泉、周胜华、唐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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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引言 2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缩略语 4
5 基本条件与资质 4
6 房颤患者的诊断及救治 6
7 培训与教育 9
8 持续改进 10
9 房颤中心评估 11
10 房颤中心评估结论 13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房颤中心组织机构建设要求 14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房颤中心标识示例 15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房颤中心评估细则 16
参考文献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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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心房颤动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 10 次修定本) .人民卫生出版社
《CHA2DS2-VASC 对房颤患者卒中风险的预测评分系统》
《HAS-BLED 对应用抗凝药物的房颤患者出血风险的预测评分系统》
《EHRA 房颤患者症状严重性的评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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