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编制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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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01/T 1045-2021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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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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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总体规划、片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单独编制的交通市政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南京市城市规划及单独编制的交通市政专业专项规划。第4章适用于南京市总体规划中的交通市政规划;第5章适用于南京市中心城区、副城、新城、新市镇等市域城乡体系各单元编制的总体规划中的交通市政规划;第6章适用于各单元详细规划中的交通市政规划;第7章适用于单独编制的交通市政专业专项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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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General rules for planning and compilation of traffic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绿色机关等级评价》等165项南京市地方标准的公告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城乡规划与市政工程>>P51城市交通工程 |
ICS分类: |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91.020自然规划、城市规划 |
| 发布部门: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1-09-25 |
| 实施日期: |
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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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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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归口单位: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江苏苏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 起草人: |
刘颖、陈燕平、钱健、李萍、林倞、黄玮、杨兴兵、许新、郭晶伟、吴国辉、杨思思、崔莹、赵桃桃、何寅、陈麒、何峻岭、殷金兰、刘向上、潘立中、刘雅玲、李锁平、荣鼎慧、陈晶、蔡勇、魏静雅、朱嘉慧、林熠来、吴超、周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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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江苏苏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颖、陈燕平、钱健、李萍、林倞、黄玮、杨兴兵、许新、郭晶伟、吴国辉、杨思思、崔莹、赵桃桃、何寅、陈麒、何峻岭、殷金兰、刘向上、潘立中、刘雅玲、李锁平、荣鼎慧、陈晶、蔡勇、魏静雅、朱嘉慧、林熠来、吴超、周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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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规划 1
41 基本要求 1
42 综合交通规划 2
43 市政基础设施 4
5 片区规划 14
51 基本要求 14
52 综合交通规划 14
53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7
6 控制性详细规划 27
61 基本要求 27
62 综合交通规划 27
63 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29
7 专业专项规划 41
71 基本要求 41
72 交通基础设施 41
73 市政基础设施 52
参考文献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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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使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1080-2015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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