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开放源扬尘采样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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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411-2025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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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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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开放源扬尘(土壤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混合扬尘)采样的技术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开放源扬尘的采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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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Ambient air—Source apportionment on particulate matter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n the sampling of open source dust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Z10/39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20环境空气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5-05-21 |
实施日期: |
2025-08-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17天 |
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开大学、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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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开放源扬尘采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属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开放源扬尘(土壤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混合扬尘)采样的技术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开大学、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5 年 5 月 21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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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设备和材料 2
5 采样方案制定 2
6 布点要求 2
7 采样程序 3
8 样品保存和制备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采样记录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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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3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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