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第2部分:数据共享交换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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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GB/T 45800.2-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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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3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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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共享服务中的数据交换总体框架、交换方式及要求、交换流程、数据安全。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政务部门依托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各省级政务数据平台、行业主管部门政务数据平台等各级政务数据平台开展数据交换工作,同时为其他组织依托各级政务数据平台参与数据交换工作提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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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National integrated government big data system—Part 2:Requirements for data sharing and exchange |
中标分类: |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计算机>>L67计算机应用 |
ICS分类: |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240信息技术应用 |
| 发布部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 实施日期: |
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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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4) |
归口单位: |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4) |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山东省大数据局、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浙江省数据局、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华南师范大学、山东省大数据中心、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等 |
| 起草人: |
许潇文、冯蕾、石为、黄颖纯、王伟、石伟、高义雷、翟云、杨锋、李杨、张悦、张纪林、俞巍滔、张红振、杨帆、丁凡、刘星恒、王亚东、马颜昕、周杨淏、孙光春、杜晓飞、王溪、周鸣乐、刘帅利、康岩龙、刘莎、卢伟明、温喆、张永昌、杨治川、刘杰、翁睿、马国祖、汪帆、王星宇 |
| 页数: |
16页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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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GB/T45800《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的第2部分。GB/T4580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体框架;
———第2部分:数据共享交换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4)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山东省大数据局、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浙江省数据局、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华南师范大学、山东省大数据中心、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成都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成都市发改委(市数据局)、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市海淀区数据局、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市 WTO/TBT 咨询中心)、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潇文、冯蕾、石为、黄颖纯、王伟、石伟、高义雷、翟云、杨锋、李杨、张悦、张纪林、俞巍滔、张红振、杨帆、丁凡、刘星恒、王亚东、马颜昕、周杨淏、孙光春、杜晓飞、王溪、周鸣乐、刘帅利、康岩龙、刘莎、卢伟明、温喆、张永昌、杨治川、刘杰、翁睿、马国祖、汪帆、王星宇、吕仁泽、罗保荣、李敏、平力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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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框架 2
5 交换方式及要求 3
5.1 交换方式 3
5.2 交换要求 3
6 交换流程 4
6.1 业务流程 4
6.2 数据流程 6
7 数据安全 7
附录 A (资料性) 数据传输接口注册信息 8
参考文献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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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35273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36344—2018 信息技术 数据质量评价指标
GB/T39477 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
GB/T3978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GB/T43697 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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