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14188—2008《气相防锈包装材料选用通则》,与 GB/T14188—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更改了主要类型(见第4章,2008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选择依据(见2008年版的4.1);
———删除了材料质量(见2008年版的4.2);
———增加了一般要求(见5.1);
———更改了使用限制(见5.2~5.5,2008年版的4.4);
———更改了储存和环境条件(见6.1,2008年版的4.3);
———增加了制品要求(见6.2);
———增加了包装环境要求(见6.3);
———增加了使用前的检查要求(见6.5.1、6.5.2);
———增加了使用时间的要求(见6.5.3);
———更改了使用过程中防止污染的要求(见6.5.4,2008年版的5.2);
———更改了对制品与气相防锈包装材料之间其他材料的要求(见6.5.7,2008年版的5.3.3);
———更改了制品缓冲保护的要求(见6.5.10,2008年版的5.3.8);
———更改了制品内腔防锈的使用要求(见6.5.11,2008年版的5.3.9);
———更改了对干燥剂的使用要求(见6.5.12,2008年版的5.3.11);
———更改了去除气相防锈包装的要求(见6.5.14、6.5.15,2008年版的5.3.12);
———更改了附录 B包装试验体、试验件内容(见 B.2、B.3,2008年版的 B.2、B.3);
———更改了附录 B试验过程(见 B.5,2008年版的 B.5);
———更改了附录 B试验结果评定(见 B.6,2008年版的 B.6)。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9)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防锈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宝金金属防护技术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维希艾环保新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艳秋、姜锐、马耿魏、包宁、徐欣轶、许卓、王宁威、韦志航。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6年首次发布为 GB/T14188—1996,2008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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