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37877—2019《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 电冰箱的特殊要求》,与 GB/T37877—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将检测评价方法改为测试方法及智能指数的计算方法和星级评价(见第1章,2019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智能电冰箱”的定义(见3.1,2019年版的3.1),增加了“控制终端”“食品”“智能电冰箱食品信息管理”“智能电冰箱食品信息管理系统”的定义(见3.2~3.5);
c) 增加了数据管理要求(见4.2);
d) 删除了自动化霜(见2019年版的4.2.2);
e) 更改了温度控制(见4.3.1,2019年版的4.2.1);
f) 增加了智能节能功能、智能除菌功能和智能制冰功能(见4.3.1.2~4.3.1.4);
g) 更改了智能食品管理功能(见4.3.2.1~4.3.2.3,2019年版的4.2.3);
h) 增加了菜谱推荐功能(见4.3.2.4);
i) 更改了故障报警(见4.3.3.1,2019年版的4.2.4);
j) 增加了系统参数自校正功能、异常事件处理功能(见4.3.3.2、4.3.3.3);
k) 更改了在线升级(见4.3.3.4,2019年版的4.2.5);
l) 删除了第三方应用服务(见2019年版的4.2.6);
m) 增加了测试方法的通用要求(见5.1);
n) 更改了试验条件(见5.2,2019年版的5.2.1);
o) 增加了数据管理功能的测试方法(见5.3);
p) 更改了温度控制(见5.4.1.1,2019年版的5.2.2);
q) 增加了智能节能功能的测试方法、智能除菌功能的测试方法和智能制冰功能的测试方法(见5.4.1.2~5.4.1.4);
r) 删除了自动化霜测试(见2019年版的5.2.3);
s) 更改了智能食品管理功能的测试方法(见5.4.2,2019年版的5.2.4);
t) 更改了故障报警测试(见5.4.3.1,2019年版的5.2.5);
u) 增加了参数自校正功能的测试方法、异常事件处理功能的测试方法(见5.4.3.2、5.4.3.3);
v) 更改了在线升级测试(见5.4.3.4,2019年版的5.2.5);
w) 删除了第三方应用服务测试(见2019年版的5.2.7);
x) 删除了智能化功能要求(见2019年版的5.3.1);
y) 更改了冰箱的智能等级评价(见第6章,2019年版的5.3.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岛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无锡松下冷机有限公司、南京海关纺织工业产品检测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兵、焦利敏、陈红欣、唐食明、朱贤、赵志明、俞振锋、蒋科、李桂玺、徐玉峰、刘泽超。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9年首次发布为 GB/T37877—201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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