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建设和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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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6/T 665-2025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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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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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的建设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运行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未设置乡镇(街道)的市、县应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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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township(street) civil affairs service stations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发布部门: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实施日期: |
2025-04-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19天 |
提出单位: |
海南省民政厅 |
归口单位: |
海南省民政厅 |
起草单位: |
海南省质量协会、海南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海南省友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海南省海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海南省爱心社工志愿者协会、海南省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博鳌公共管理人才研修院、海口市飞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起草人: |
沙奇斌、刘洋一週、陈燕、欧家杰、林香余、陈丹、林妍、张毅、张雨懿、吴曦、董连飞、杨荣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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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海南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南省质量协会、海南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海南省友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海南省海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海南省爱心社工志愿者协会、海南省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博鳌公共管理人才研修院、海口市飞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沙奇斌、刘洋一週、陈燕、欧家杰、林香余、陈丹、林妍、张毅、张雨懿、吴曦、董连飞、杨荣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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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建设要求 1
基本原则 1
运营主体及职责 2
选址 2
区域功能 2
标志标识 2
设施设备 2
人员要求 2
5 服务内容与要求 3
6 运行管理 3
制度建设 3
日常管理 3
63 人员管理 3
项目管理 4
资金管理 4
档案管理 4
培训管理 4
服务监督 4
服务创新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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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MZ/T 058 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MZ/T 064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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