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辨识 |
|
标准编号:DB12/ 382-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术语、辨识单元的确定、辨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在用特种设备的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特种设备:
a)未取得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
b)国家已经明确要求进行监督检验但未进行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
c)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不合格,或者根据检验结论不能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
d)改造、维修过程中的特种设备;
e)已经报停的特种设备;
f)单个使用的气瓶。 |
|
|
|
英文名称: |
Identification of major hazard special equipments |
发布部门: |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08-06-25 |
实施日期: |
2008-10-01
|
提出单位: |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和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起草单位: |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起草人: |
杨振林、王泽军、牛卫飞、刘宏臣、孙书成、刘方亭、金功成、王建昌、辛志学 |
|
|
|
本标准依据GB/T1.1-2000的编制要求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和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杨振林、王泽军、牛卫飞、刘宏臣、孙书成、刘方亭、金功成、王建昌、辛志学。 |
|
|
|
|
|
客服中心 |
有问题?找在线客服 |
|
|
|
|
温馨提示:标准更新替换较快,请注意您购买的标准时效性。 |
|
|
|
|
必备软件下载 |
Adobe Acrobat Reader 是一个查看、
阅读和打印PDF文件的最佳工具,通
过它可以查阅本站的标准文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