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共通 施工过程建筑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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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5/T 2211-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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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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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施工过程建筑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工作流程、总体要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数据质量保证、排放报告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施工过程建筑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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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Cross-Strait integrated development--General guideline for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from construction waste disposal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P30工业与名用建筑工程综合 |
ICS分类: |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91.040建筑物 |
发布部门: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05 |
实施日期: |
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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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海峡绿色(福建)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1) |
起草单位: |
海峡绿色(福建)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台湾水土保育治理协会、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台湾注册执业人员分会、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安市建设工程质量与 |
起草人: |
赖永祥、叶华勇、黄颖、许峰松、胡军、刘铸、王永山、郑圣基、陈锦标、陈志彬、高庆强、梁洲辅(中国台湾)、张示霖(中国台湾)、董锐、庄少坚、王毅雄、陈亮亮、陈晓玲、贾婧姝、鲁官友、陈乘鑫、周杰、张汶涛、陈松和、林子罕、叶飞、陈丽辉、文芳、周密、邱加样、刘振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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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海峡绿色(福建)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峡绿色(福建)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台湾水土保育治理协会、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台湾注册执业人员分会、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安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站、中建工程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技术中心、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南宁师范大学、宁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赖永祥、叶华勇、黄颖、许峰松、胡军、刘铸、王永山、郑圣基、陈锦标、陈志彬、高庆强、梁洲辅(中国台湾)、张示霖(中国台湾)、董锐、庄少坚、王毅雄、陈亮亮、陈晓玲、贾婧姝、鲁官友、陈乘鑫、周杰、张汶涛、陈松和、林子罕、叶飞、陈丽辉、文芳、周密、邱加样、刘振辉、傅东青、洪静文、陈星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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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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