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盐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农药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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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360-2024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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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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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成分为氯化钠的废盐(以下简称废盐)在收集、贮存、运
输、处理、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盐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为废盐的处理、利用和处置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与施工、竣工验收、排污许可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参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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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ollution control of contaminated salt utilization and disposal (Pesticide Industry)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
实施日期: |
2025-04-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98天 |
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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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成分为氯化钠的废盐利用处置的环境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成分为氯化钠的废盐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4 年 10 月 1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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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Ⅱ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要求2
5 收集、贮存和运输污染控制要求2
6 处理污染控制要求2
7 利用和处置污染控制要求3
8 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要求3
9 环境管理要求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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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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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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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486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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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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