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技术指南 第8部分:暴露后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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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4688.8-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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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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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艾滋病病毒暴露后预防门诊点设置要求、处置流程、PEP依从性教育及PEP推广宣传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艾滋病病毒非职业暴露后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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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HIV prevention and control—Part 8:HIV 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prevention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0卫生综合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16 |
实施日期: |
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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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
起草人: |
管文辉、闫红静、吴小刚、薛黎坚、邱涛、朱平、杨皓舒、孙艳、邹美银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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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 DB32/T 4688《艾滋病防治技术指南》的第 8 部分。DB32/T 4688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建设;
——第 2 部分:筛查实验室建设;
——第 3 部分:检测点建设;
——第 4 部分:确证实验室建设;
——第 5 部分:临床信息管理;
——第 6 部分: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第 7 部分:病例报告及管理;
——第 8 部分:暴露后预防;
——第 9 部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
——第 10 部分:宣传教育。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管文辉、闫红静、吴小刚、薛黎坚、邱涛、朱平、杨皓舒、孙艳、邹美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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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1
5 暴露后预防门诊点设置 2
6 处置流程 2
7 PEP 依从性教育 4
8 PEP 推广宣传 4
附录 A(资料性) HIV 暴露后预防(PEP)适用性评估记录表5
附录 B(资料性) HIV 暴露后预防(PEP)处理和随访记录表7
附录 C(资料性) HIV 暴露后预防(PEP)知情同意书9
参考文献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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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 293 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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