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QX/T 90-2008《树木年轮气候研究树轮采样规范》,与QX/T 90--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敏感度”“郁闭度”“开阔度”“生长锥”(见2008年版的2.1、2.2、2.3、2.4);
b) 将“采样环境的选取要求更改为“样地勘察(见第4章,2008年版的第3章);
e) 将“环境背景要求”更改为“环境”(见4.1,2008 年版的3.1):
d) 删除了“采样地区的选择”“荒漠区采样宜选择地下水有保障且离河道较远的区域”(见2008年版的3.2、3.5);
e) 将“采样地的选择”“采样点选择”更改为“采样点”(见4.2,2008年版的3.3和3.4):
f) 将“采样树种的选取要求”“样本树选择方法更改为“样树”(见 4.3,2008年版的第4章和第5章);
g) 将“样本的采集方式”“样本量”“样本记录”“采样操作与注意事项”更改为“采样步骤”(见第5章,2008年版的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
h) 删除了“圆盘”“圆盘取样”(见2008年版的6.2和 9,2);
i) 将“采样操作与注意事项”更改为“树轮样本”(见 5a),2008年版的第9章):
j)增加了树轮灰度、密度、稳定同位素、细胞分析的样本数(见5b));
k) 将“样本记录”更改为“采样记录信息”(见5c),2008年版的第8章);
l) 将“样本的运输与贮存”更改为“运输与贮存”(见第6章,2008年版的第10章);
m) 将“树木年轮样本采样环境记录”更改为“采样点环境记录”(见附录A,2008年版的附录A);
n) 将“树木年轮样本采样环境记录表”更改为“树轮样本信息记录”(见附录B,2008年版的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SAC/TC 540)。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秦莉、张同文、范煜婷、袁玉江、张合理、姜盛夏、刘可祥、苟晓霞、喻树龙、尚华明、张瑞波。
木文件于200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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