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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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338-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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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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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内容、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应用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荒漠化区域风蚀荒漠化、水蚀荒漠化、冻融荒漠化、盐渍化等荒漠化类型的生态质量评价。为简化评价过程和方便生态环境管理,各地可选择区域内的主导荒漠化类型开展评价。其他自然地理区域荒漠化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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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cological quality assessment in desertification area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实施日期: |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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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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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落实我部监督“荒漠化防治”的职责要求,改善荒漠化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规范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分级等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3 年 12 月 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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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ⅱ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2
5 生态质量指数计算及评价分级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指标含义、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 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评价指标分级标准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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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 1142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功能评价(试行)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 号)
《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监测〔2021〕99 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1 年第 3 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1 年第 15 号)
《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卷(2020)》(生态环境部 中国科学院公告 2023 年第 15号)
《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2020)》(生态环境部 中国科学院公告 2023 年第 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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