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植物源食品中氰氟草酯和氰氟草酸残留量的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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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N/T 5519-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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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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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氰氟草酯及其代谢物氰氟草酸残留量的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本文件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糙米、小麦、苹果、桃、番茄、黄瓜、菠菜、茶叶中氰氟草酯和氰氟草酸残留量的定量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适用于糙米、小麦、大豆、花生、苹果、桃、番、黄瓜、菠菜、茶叶中氰氟草酯残留量的定量测定和确证;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适用于糙米、小麦、大豆、花生、苹果、桃、番、黄瓜、菠菜、茶叶中氰氟草酸残留量的定量测定和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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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cyhalofop-butyl and cyhalofop residues in foods of plant origin for export |
中标分类: |
食品>>食品综合>>X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ICS分类: |
食品技术>>67.050食品试验和分析的一般方法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
实施日期: |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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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起草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
起草人: |
杨丽、葛含光、王飞、房芳、徐新忠、王珂、武志远 |
出版社: |
中国海关出版社 |
书号: |
155175·1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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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丽、葛含光、王飞、房芳、徐新忠、王珂、武志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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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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