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11部分:短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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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YD/T 4177.11-2022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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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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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是 APP 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系列标准中的短信信息部分,旨在贯彻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最小必要的原则,针对 APP 访问、收集、存储、使用、删除用户手机短信(含彩信、5G 消息等多媒体方式)信息等各环节提出相应的最小必要性符合度评估项,并结合典型场景,对 APP 最小必要处理短信信息进行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者对用户短信信息的处理,也适用于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短信信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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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Application software user personal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usage minimization and necessity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Part 11: SMS Information |
中标分类: |
通信、广播>>通信设备>>M30通信设备综合 |
ICS分类: |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050电信终端设备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实施日期: |
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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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中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荣耀智能机器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贾科、武林娜、杜云、赵盈洁、李腾、姚一楠、宋恺、宁华、王艳红、卜英华、刘陶、张玮、徐曼、王宇晓、赵晓娜、衣强、吴怡、陈鑫爱 |
出版社: |
人民邮电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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