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第4部分:档案整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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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A/T 68.4-2022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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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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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档案整理服务外包工作中发包方工作规范、承包方工作规范、信用评价与质量监督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传统载体档案整理服务外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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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on the work of archive service outsourcing-Part 4: Archives arrangement service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
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信息学、出版>>01.140.20信息学 |
发布部门: |
国家档案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
实施日期: |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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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国家档案局 |
归口单位: |
国家档案局 |
起草单位: |
国家档案局经科司、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档案馆、浙江省档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远大档案技术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姜延溪、李忱、蔡盈芳、郑金月、许春芝、赵真、陈晓霞、徐林娟、袁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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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 DA/T68《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的第4部分。DA/T68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
———第3部分:档案管理咨询服务。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经科司、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档案馆、浙江省档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远大档案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姜延溪、李忱、蔡盈芳、郑金月、许春芝、赵真、陈晓霞、徐林娟、袁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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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DA/T68.1—2020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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