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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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T 4379-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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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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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组织管理、医保服务窗口、人员要求、医保服务、医保管理、服务保障、监督与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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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tandard for medical security service of designated medical institution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1金融、保险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060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
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
实施日期: |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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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
起草人: |
王德学、王正柱、赵立祥、李伟光、王京波、陈立谨、张智勇、赵鸽、赵红红、原静、米礼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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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德学、王正柱、赵立祥、李伟光、王京波、陈立谨、张智勇、赵鸽、赵红红、原静、米礼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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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组织管理 1
4.1 部门设置 1
4.2 部门职责 2
4.3 人员配备与岗位设置 2
5 医保服务窗口 2
5.1 设置与功能 2
5.2 标志与标识 3
5.3 设施设备 3
5.4 信息公开 3
6 人员要求 3
6.1 基本要求 3
6.2 管理人员 3
6.3 服务人员 3
7 医保服务 4
7.1 医保政策宣讲 4
7.2 备案登记 4
7.3 医保审核 4
8 医保管理 5
8.1 医保政策、操作培训 5
8.2 沟通与协调 6
8.3 医保信息数据维护 6
9 服务保障 6
9.1 制度建设 6
9.2 医保资料文件管理 7
9.3 突发事件管理 7
9.4 信息安全管理 7
10 监督与评价 7
10.1 监督 7
10.2 投诉处理 7
10.3 考核 7
10.4 评价 7
参考文献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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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3694.2 医疗保障 第2部分: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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