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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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Y/T 350.1-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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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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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的总体要求,包括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数据采集、大数据平台、数据开放和服务、数据服务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互联网视听服务收视大数据系统和业务的规划、设计、实施、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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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rnet video and audio service big data—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
中标分类: |
通信、广播>>广播、电视网>>M60广播、电视网综合 |
ICS分类: |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33.160.01音频、视频和视听系统 |
发布部门: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实施日期: |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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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单位: |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 |
主管部门: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起草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浙江传媒学院、未来电视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李忠炤、郑冠雯、李庆国、聂明杰、诸葛海标、俞定国、王志豪、曹志、姜蕾、刘琛良、张亦弛、景生军、李鸣、邱文状、遇琪、邱波、刘晓敏、黄瑞婷、葛进平、杨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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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GY/T 350《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GY/T 35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总体要求;
——第 2 部分:数据元素集;
——第 3 部分:接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浙江传媒学院、未来电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忠炤、郑冠雯、李庆国、聂明杰、诸葛海标、俞定国、王志豪、曹志、姜蕾、刘琛良、张亦弛、景生军、李鸣、邱文状、遇琪、邱波、刘晓敏、黄瑞婷、葛进平、杨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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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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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722—2019 信息技术 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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