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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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T 4080-202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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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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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总则、服务条件、服务规范、服务安全、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设置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的村(社区)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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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威海市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隋建波、张美丽、李妍、宋亚平、潘盛南、孙小童、迟斌、李大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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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 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31523.1 安全信息识别系统 第1部分:标志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25号)
《关于加强流动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文公共发〔2014〕21号)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2012〕44号)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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