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 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质谱检测器联用法 |
|
标准编号:DB37/T 4078-2020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连续监测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质谱检测器联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乙炔等10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其它挥发性有机物通过本方法适用性验证的,也可采用本标准测定。
当使用仪器量程为(0~50)μmol/mol,进样体积为300?mL时,本方法检出限为0.2?μg/m3~3?μg/m3,测定下限为0.8?μg/m3~12?μg/m3。(详见附录A)。 |
|
|
|
英文名称: |
Ambient air—Online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Gas chromatography-flame ionization detector /mass spectrometer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15大气环境有毒物质分析方法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20环境空气 |
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
实施日期: |
2020-09-20
|
提出单位: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起草人: |
李恒庆、潘齐、谷树茂、周成、徐标、王绪刚、丛吉明、丁君、潘光 |
|
|
|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恒庆、潘齐、谷树茂、周成、徐标、王绪刚、丛吉明、丁君、潘光。 |
|
|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1
5 干扰与消除 1
6 试剂与材料 2
7 仪器与设备 2
8 分析步骤 3
9 样品分析与测定 3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4
11 精密度与准确度 4
1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4
13 注意事项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6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目标化合物参考信息 22
附录D(资料性附录) 仪器参考条件及挥发性有机物总离子流图 27 |
|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431 实验室气相色谱仪
HJ 19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HJ 654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818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HJ 1010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