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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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A/T 77-201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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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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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字迹清晰、文本规范的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的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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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OCR) of digital copies of paper-based records |
发布部门: |
国家档案局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实施日期: |
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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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国家档案局 |
归口单位: |
国家档案局 |
主管部门: |
国家档案局 |
起草单位: |
国家档案局馆室司、青岛市档案馆 |
起草人: |
刘芸、丁德胜、杨来青、邹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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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馆室司、青岛市档案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芸、丁德胜、杨来青、邹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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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A/T 13-1994 档号编制规则
DA/T 22-2015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DA/T 31-2017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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