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地下建筑及地热水应用中氡的放射防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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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WS/T 668-201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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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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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地下建筑内、地热水(包括温泉水)开发和利用场所中有关氡(222Rn)的测量和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建筑、地热水的开发和利用场所的公众防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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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Requirements for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for radon in public underground structure and using geothermal water |
替代情况: |
替代GBZ 116-2002;GBZ 124-2002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7放射卫生防护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280辐射防护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9-09-27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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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
起草人: |
陈东辉、朱国祯、许志勇、余丹、彭俊哲、李慧娟、孟庆华、孙亚茹、李先杰、娄云、李植纯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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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116—2002《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和GBZ 124—2002 《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与GBZ 116—2002和GBZ 124—200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地热水中氡浓度的控制水平内容(见GBZ 124—2002的4.1、4.2和4.3);
——修改了地下建筑及地热水应用中氡浓度的控制水平的内容(见4.2,GBZ 116—2002的4.2和 GBZ124—2002的4.4);
——增加了地下建筑和地热水应用中氡浓度的测量(见5.1、5.2、5.3、5.4和5.5)。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东辉、朱国祯、许志勇、余丹、彭俊哲、李慧娟、孟庆华、孙亚茹、李先杰、娄云、李植纯。
本标准代替了GBZ 116—2002和GBZ 124—2002。
GBZ 116—2002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356—1996。
GBZ 124—2002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367—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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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地下建筑及地热水应用中氡的控制要求 2
5 地下建筑及地热水应用中氡浓度的测量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筛选测量及跟踪测量采样时间和频率建议 5
参考文献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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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Z/T 182—2006 室内氡及其衰变产物测量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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