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导则 第1部分:总则 |
|
标准编号:DB37/T 3456.1-2018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部分规定了在山东省举办的重大活动中涉及的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的总体要求、检验准备、检验实施、问题整改和出具报告。
本部分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工业锅炉、固定式压力容器、工业管道、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在用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的管理与实施。其他活动的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可参照执行。 |
|
|
|
|
DB37/T 3456《重大活动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导则》分为九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电梯;
——第3部分:起重机械;
——第4部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5部分:工业锅炉;
——第6部分:固定式压力容器;
——第7部分:工业管道;
——第8部分:大型游乐设施;
——第9部分:客运索道。
本部分是DB37/T 3456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部分由山东省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海滨、孙常亮、姜晖琼、李海波、张洪涛、翟越、许静。 |
|
|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1
4.1 基本原则 2
4.2 检验机构 2
4.3 使用单位、维保单位 2
4.4 制造单位 2
5 检验准备 2
5.1 授权部门 2
5.2 检验机构 2
5.3 使用单位、维保单位 2
6 检验实施 2
6.1 资料审查 3
6.2 现场检验 3
7 问题整改 3
8 出具报告 3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意见通知书 4 |
|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 0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