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面审批服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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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T 3521-2019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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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1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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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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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不见面审批”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方式、服务流程、监督评价、投诉处置及服务质量提升等。本标准适用于政府部门采用“不见面”方式审批服务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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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No Meeting Approval” |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省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等1446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30号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
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19-01-12 |
| 实施日期: |
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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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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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
| 起草单位: |
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常州市标准计量技术情报研究所、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吴江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 起草人: |
孙如山、刁菊霞、魏斌、吴佩杰、汪智慧、周韵、陆天静、糜小俊、刘佳、赵小华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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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常州市标准计量技术情报研究所、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吴江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如山、刁菊霞、魏斌、吴佩杰、汪智慧、周韵、陆天静、糜小俊、刘佳、赵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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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168-2015 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
GB/T 36113-2018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投诉处置规范
GB/T 36114-2018 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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