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传导助讲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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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MZ/T 068-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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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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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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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骨传导助讲器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骨传导助讲器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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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Bone conduction speech aid |
中标分类: |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元件>>L31电声器件 |
ICS分类: |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声学和声学测量>>17.140.50电声学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发布日期: |
2016-10-25 |
实施日期: |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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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归口单位: |
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8) |
起草单位: |
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协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市人工听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开放大学、北京听力协会、北京美尔斯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威耳听力技术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 |
王杰、艾海明、王树峰、王以昌、修仕全、蓝军、佟学东、王定学、古凯、蒋荣康、李淑梅、赵立军、雷文、黄春霞、王鹏、王家科、陈川、孔宇、李国军、李耀春、王立宁、唐艳军、区炳祥、胡可、李友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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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协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市人工听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开放大学、北京听力协会、北京美尔斯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威耳听力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凤翔电声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市假肢矫形技术中心、云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四川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重庆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山西省荣军假肢服务中心、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江西省假肢康复中心、河南省假肢听力康复中心、浙江省社会福利中心、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辽宁省优抚医院、甘肃省假肢康复中心、青海省假肢康复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广东省假肢康复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黑龙江省康复辅具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杰、艾海明、王树峰、王以昌、修仕全、蓝军、佟学东、王定学、古凯、蒋荣康、李淑梅、赵立军、雷文、黄春霞、王鹏、王家科、陈川、孔宇、李国军、李耀春、王立宁、唐艳军、区炳祥、胡可、李友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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