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大规模的城市地下商业空间开发建设的需要,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指导设计达到合理安全、节能环保的目标,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广场、停车场、道路、绿地、公园等城市公共用地的地下,相对独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地下商业空间,包括与其他地下空间相连的具有商业功能的连接通道。地面建筑的地下商业空间设计可按本导则执行。城市地下商业空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应符合以人为本、节约用地、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建筑原则。应采取防火、防水.防洪、防涝等防灾安全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的有关规定。应便于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使用,并应在室内外空间中提供无障碍设施﹐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有关规定。
城市地下商业空间的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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