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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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5/T 1107-2017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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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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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信用信息征集和共享的术语和定义、共享与应用框架、信用信息采集交换与整合、信 用安全技术、数据源单位接入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部门间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信用数据库、信用应用服务等建设过程的项目规划与 技术方案的设计等,其他相关活动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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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redit information collecting and sharing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DB15/T 1103-2024代替 |
中标分类: |
综合>>基础标准>>A20综合技术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99其他服务 |
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7-01-05 |
实施日期: |
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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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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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信用征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 |
起草人: |
郭俊兰、刘默、马慧芳、张博尧、王秋霞 |
批文号: |
52652-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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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信用征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郭俊兰、刘默、马慧芳、张博尧、王秋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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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271.1 信息技术词汇 第1部分:基本术语
GB/T 5271.8 信息技术 词汇第8部分:安全
GB/T 21062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GB/T 22117 信用基本术语
DB 15/T 1110-2017 信用信息征集与应用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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