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信息安全基本保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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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T 3161-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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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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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范了全部或部分信息消费要素和过程,为信息消费不同要素的信息安全保护提供指导。
本标准适用于参与信息消费过程的各类组织和机构,如信息消费者、提供信息消费基础环境的机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信息产品生产商,开展信息消费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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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Baseline for information security protection of information consumption |
中标分类: |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L70信息处理技术综合 |
ICS分类: |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240信息技术应用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发布日期: |
2016-11-20 |
| 实施日期: |
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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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
| 起草人: |
王玉斐、黄申、王丹中、赵卫强、吴兰 |
| 批文号: |
52396-2017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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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玉斐、黄申、王丹中、赵卫强、吴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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