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盘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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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G/T 073-2016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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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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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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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纲规定了圆盘耙推广鉴定的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圆盘耙的推广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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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DG/T 073-2012;被DG/T 073-2019代替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发布日期: |
2016-10-10 |
实施日期: |
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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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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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
归口单位: |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 |
起草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检验站 |
起草人: |
张虎、李峰、张鹏元、彭粒、宋智超、吴美龙、陈治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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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纲依据TZ 1—2016《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 073—2012《圆盘耙》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073—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删除了技术要求与性能试验、使用说明书审查、三包凭证审查、生产条件审查及用户调查条款;
——调整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申请方需补充提供的资料;
——增加了涵盖机型认可条件
——增加了机型大小划分、生产量和销售量内容;
——增加了一致性检查项目;
——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可靠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综合判定的有关内容
——增加了产品变更的要求;
——增加了有效期满续展的要求;
——修改了附录A、附录B的内容。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73—2012。
本大纲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检验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张虎、李峰、张鹏元、彭粒、宋智超、吴美龙、陈治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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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JB/T 6279 圆盘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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