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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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549-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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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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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氯化氢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对于环境空气,当采样体积为60 L(标准状态),定容体积为10.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0.02 mg/m3,测定下限为0.080 mg/m3。
对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当采样体积为10 L(标准状态),定容体积为50.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0.2 mg/m3,测定下限为0.80 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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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Ambient air and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 -Determination of Hydrogen Chloride-Ion Chromatography |
替代情况: |
替代HJ 549-2009废止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6-05-13 |
实施日期: |
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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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6-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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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氯化氢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氯化氢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了方法的检出限、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样品采集、分析步骤、结果计算与表示条款。
——补充完善了方法原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部分内容。
——增加了警告、术语和定义、干扰和消除、精密度和准确度、注意事项条款。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549-2009)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实验室、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和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 年5 月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 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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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1
4 方法原理 1
5 干扰和消除1
6 试剂和材料1
7 仪器和设备2
8 样品 3
9 分析步骤 5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6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7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
13 废物处理 7
14 注意事项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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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664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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