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编目规范 第2部分:音频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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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Y/T 202.2-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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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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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T 202的本部分规定了广播电视节目音频资料编目的著录项目(元数据)及其使用规则和数据表达方式。
本部分适用于广播电视音频资料的编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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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Catalogue specifications of radio and television archives—Part 2:Audio archives |
替代情况: |
替代GY/T 202.2-2007 |
发布部门: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发布日期: |
2016-02-24 |
实施日期: |
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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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单位: |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 |
主管部门: |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 |
起草单位: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北京大学、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英夫美迪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视瑞德文化传媒有限 |
起草人: |
钱岳林、朱峰、段明莲、李庆国、姬海啸、翟南、孟颖、王亚、唐峰、俞海燕、刘振宇、王万福、许振峰、唐卫平、那微、刘爽、刘立冬、周南 |
出版社: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
出版日期: |
2016-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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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T 202《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编目规范》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视频资料
——第2部分:音频资料
本部分为GY/T 202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Y/T 202.2-2007《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编目规范 第2部分:广播资料》。与GY/T 202.2-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个体层”、“集合层”、“分析层”(见第3章);
——删除了缩略语(见2007年版第4章);
——将修饰词的使用方式区分为集合层、个体层、分析层三种(见第4章,2007年版第5章);
——将“使用频率”修改为“可重复性”(见第4章、第5章,2007年版第5章、第6章);
——将修饰词“并列正题名”的“可重复性”修改为“可重复”,修饰词的“语种”的“可重复性”修改为“可重复”(见第4章、第5章,2007年版第5章、第6章);
——删除了修饰词“采制”、“策划”、“主持”、“嘉宾”、“撰稿”、“编辑”、“播音”、“录制”、“作词”、“词作者并列名”、“作曲”、“曲作者并列名”、“编配”、“演唱”、“演唱者并列名”、“指挥”、“指挥并列名”、“伴奏”、“作者”、“作者并列名”、“编配”、“演唱”、“演唱者并列名”、“改编”、“导演”、“导演并列名”、“演播”、“演员”、“解说”、“播讲”、“配乐”、“效果”、“其他修饰词”、“出版”、“出版物名称”、“简介”、“分类名”、“分类号”、“声道”、“关联资料”、“关联资料类型”、“版权信息”(见2007年版第5章、第6章);
——增加了修饰词“个人名称”、“团体名称”、“会议名称”、“创建者并列名称”、“责任方式”、“责任者说明”、“出版者”、“摘要”、“附注”、“获奖”、“内容目次”、“文稿/歌词”、“情绪”、“能量”、“速度”、“节拍数”、“年代”、“织体”、“民族特色”、“资料类型”、“声道数”、“声道内容”、“打点标识”、“国际标准书号”、“原权编码”、“包含于”、“包含”、“引用”、“适用范围”、“版权授权者名称”、“被授权使用者名称”、“权利类型”、“授权起始日期”、“授权截止日期”、“授权使用地域”、“节目档案号”、“节目档案保存期限”(见第4章、第5章);
——修改了元素“日期”的定义;修改了修饰词“主题词”的定义(见第5章,2007年版第6章);
——修改修饰词“分类法”为“广播电视节目资料分类法”(见第4章、第5章,2007年版第5章、第6章);
——修改修饰词“地域特征”为“地域特色”(见第4章、第5章,2007年版第5章、第6章);
——修改元素“版权”为“权利”(见第4章 、第5章,2007年版第5章、第6章);
——增加了元素项“馆藏信息”(见第4章、第5章);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音频资料编目著录规则”(见附录A);
——删除了“元数据项使用说明”、“各类音频资料适用的元数据项”和“规范词表”(见2007年版附录A.1、A.3和附录B);
——把原A.2中“音频资料分类说明”调整为附录B。
请注意本部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北京大学、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英夫美迪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视瑞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钱岳林、朱峰、段明莲、李庆国、姬海啸、翟南、孟颖、王亚、唐峰、俞海燕、刘振宇、王万福、许振峰、唐卫平、那微、刘爽、刘立冬、周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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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部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部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7408-2005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Y/T 58-2010 广播电视音像资料叙词表
GY/Z 199-2004 广播电视节目资料分类法
GB 2312-198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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