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T486—2004《城市道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与GA/T486—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规定内容和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4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单向交通、流向比定义,增加了单行路、主交通流向术语(见第3章,2004年版的第2章);
———删除了单向交通的分级分类(见2004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实施单向交通条件(见第4章,2004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实施单向交通要求(见第5章);
———修改了实施单向交通流程(见第6章,2004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附录A 设置示例(见附录A);
———增加了附录B评价参数(见附录B);
———删除了附录A 调查表格(见2004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祖永昶、卢健、王建强、顾金刚、王运霞、代磊磊、李娅、华璟怡、付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T486—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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