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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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768-201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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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5.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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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12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包括丙溴磷、甲拌磷、乐果、二嗪农、乙拌磷、异稻瘟净、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对硫磷、稻丰散和乙硫磷。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测定固体废物,当取样量为10.0 g时,12种有机磷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0.6 μg/kg~1.2 μg/kg,测定下限为2.4 μg/kg~4.8 μg/kg。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当取样体积为100 ml时,12种有机磷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0.2 μg/L~0.3 μg/L,测定下限为0.8 μg/L~1.2 μg/L。详见附录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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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Organic Phosphorous Pesticides-Gas Chromatography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5-11-20 |
实施日期: |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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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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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海市黄浦区环境监测站、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上海市普陀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11月2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12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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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方法原理 1
4 干扰和消除 1
5 试剂和材料 1
6 仪器和设备 2
7 样品 3
8 分析步骤 4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6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6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
12 废物处理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样品的净化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辅助定性色谱柱参考条件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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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9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300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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