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2690《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共分为18个部分:
———第1部分:碳、硫量的测定 高频-红外吸收法;
———第2部分:稀土氧化物中灼减量的测定 重量法;
———第3部分:稀土氧化物中水分量的测定 重量法;
———第4部分:氧、氮量的测定 脉冲-红外吸收法和脉冲-热导法;
———第5部分:铝、铬、锰、铁、钴、镍、铜、锌、铅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钴、锰、铅、镍、铜、锌、铝、铬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第6部分:铁量的测定 硫氰酸钾、1,10-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
———第7部分:硅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
———第8部分:钠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9部分:氯量的测定 硝酸银比浊法;
———第10部分:磷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
———第11部分:镁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12部分:钍量的测定;
———第13部分:钼、钨量的测定;
———第14部分:钛量的测定;
———第15部分:钙量的测定;
———第16部分:氟量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第17部分:稀土金属中铌、钽量的测定;
———第18部分:锆量的测定。
本部分为 GB/T1269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是对 GB/T12690.2—2002《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稀土氧化物中灼减量》的修订。本部分与 GB/T12690.2—200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缩小了测定范围,由0.10%~20.00%变为0.10%~15.00%;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控制(见第9章)。
本部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江西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邝静、肖娟、刘冰、梁志杰、郭才女、钟婷、林庆、杨峰、赖剑、刘鹏宇、鲍叶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GB/T12690.2—2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