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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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TS 146-2012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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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4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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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和9度的港口水工建筑物和船闸水工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升船机和船厂等水工建筑物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是在《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225-98)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我国近年来水运工程抗震设计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建设的现状和发展需要编制而成。本规范主要包括场地评价、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抗震措施等技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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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场地评价
5 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6 抗震措施
附录A 建筑物自振周期的计算
附录B 高桩码头地震作用专门研究的基本内容
附录C 高度大于30M的空箱式和钢架、衍架式高桩墩式码头的地震惯性力及内力的计算
附录D 地震土压力参数表
附录E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附 条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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