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气体空分产品单位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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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3/ 766-201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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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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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空分产品单位综合电耗限额的要求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仅适用于深冷法生产空分产品综合电耗的计算和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变压吸附法、膜分离法生产空分产品的设备和单纯的液化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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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and the method of calculating |
替代情况: |
替代DB33/ 766-2009 |
中标分类: |
能源、核技术>>能源>>F10能源综合 |
ICS分类: |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发布部门: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5-06-23 |
实施日期: |
20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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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省工业气体协会 |
起草人: |
缪越、张耀辉、叶必楠、薄达、贺北平、潘志刚 |
出版日期: |
2015-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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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第 4 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DB33/ 766-2009《工业气体空分产品单位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与DB33/ 766-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扩大了深冷法生产空分产品范围;
——增加了GB/T 4842、DB33/ 656等引用标准;
——完善了空分产品、单位综合电耗的术语和定义内容;
——调整了空分产品单位综合电耗限额限定值;
——调整了新建、扩建空分产品单位综合电耗限额准入值;
——增加了空分产品单位综合电耗限额先进值;
——完善了电耗统计原则;
——完善了空分产品综合电耗计算方法。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省工业气体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缪越、张耀辉、叶必楠、薄达、贺北平、潘志刚。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DB33/ 766-2009。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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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63 工业氧
GB/T 3864 工业氮
GB/T 4842 氩
GB/T 8979 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
JB/T 8693 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
JB/T 9074 纯氮设备
DB33/ 65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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