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8771《烟草术语》分为以下5个部分:
———第1部分:烟草类型与烟叶生产;
———第2部分:烟草制品与烟草加工;
———第3部分:烟用材料;
———第4部分:品质评价和检测;
———第5部分:烟草机械与烟草专用检测仪器。
本部分为GB/T18771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8771.5—2002《烟草术语 第5部分:烟草机械》。本部分与GB/T18771.5—200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部分术语及其定义;
———增加了近年来新出现的涉及烟草机械和烟草专用检测仪器的部分术语;
———增加了烟草专用检测仪器常用术语;
———删除了部分不常用术语,如“挂杆复烤机”“软条包装机”等;
———依据烟草工艺分类,层次化编排。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烟草科技信息中心、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郑新章、郑路、徐庆涛、邱纪青。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8771.5—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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