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15659—1995《农村初级电气化验收规程》。
本标准与 GB/T15659—1995的主要差异在于:
———名称修改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
———增加了引言;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一般规定、验收条件章节,取消了验收申请章节,调整了原标准章节的次序和内容;
———增加了自验报告编写目录;
———增加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总体评价表;取消了以电带柴统计表,重新编排了原标准附表的格式和指标内容;
———增加了验收报告编写目录。
本标准由水利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中兴、邢援越、许德志、周双、于翔、程骏、陈星、李喜增、严彬、李义成、杨云。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659—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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