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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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686-201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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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2.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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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21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当取样量为5ml 时,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1~0.5μg/L,测定下限为0.4~2.0μg/L,具体目标化合物及检出限详见附录A。
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经适用性验证后,也可采用本方法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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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16水环境有毒物质分析方法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4-01-13 |
实施日期: |
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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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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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 年1 月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 年4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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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方法原理 1
4 干扰及消除 1
5 试剂和材料 1
6 仪器和设备 2
7 样品 3
8 分析步骤 3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5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5
11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
12 废弃物的处理 7
13 注意事项 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9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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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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