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22030—2008《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
本标准与GB/T22030—2008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删除了原标准前言中“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技术要求过渡期到2009年12月31日”;
———增加了正文首页的“警告”内容;
———删除了范围中“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表1的产品适用于调配满足我国第Ⅱ阶段机动车排放要求的车用乙醇汽油,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表2的产品适用于调配满足我国第Ⅲ阶段机动车排放要求的车用乙醇汽油。”(见第1章,2008版第1章);
———增加了“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应无公认的有害作用,并按推荐的适宜用量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中不应含有任何可导致汽车无法正常运行的添加剂和污染物。”(见5.1);
———删除了原标准的表1,修改了原标准的表2;
———增加了“未洗胶质”指标限值(见表1,2008版表2);
———蒸气压指标由“11月1日至4月30日 不大于81kPa;5月1日至10月31日 不大于65kPa”修改为“11月1日至4月30日 37kPa~78kPa;5月1日至10月31日 35kPa~61kPa”
(见表1,2008版表2);
———硫含量指标由“不大于0.016%(质量分数)”修改为“不大于50mg/kg”(见表1,2008版表2);
———将烯烃含量指标由“不大于33%(体积分数)”修改为“不大于30%(体积分数)”(见表1,2008版表2)”;
———将芳烃含量指标由“不大于44%(体积分数)”修改为“不大于43%(体积分数)”(见表1,2008版表2)
———将锰含量指标由“不大于0.016g/L”修改为“不大于0.008g/L”(见表1,2008版表2);
———将原表2中的脚注g 修改为:“对于97号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在烯烃、芳烃总含量控制不变的前提下,可允许芳烃含量(体积分数)的最大值为45%。允许采用NB/SH/T0741进行
测定,有异议时,以GB/T11132测定结果为准。”(见表1,2008版表2);
———增加了第8章“安全”(见第8章)。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0/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蓓、张宝生、张彦。
本标准于200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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