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8797—2002《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与GB/T18797—200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由修改采用ISO8589:2007《感官分析 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导则》代替等效采用ISO8589:1988《感官分析 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导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SB/T10157—1993《茶叶感官审评方法》改为“GB/T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第6章中的6.1.2面积改为“最小不得小于10m2”;6.1.3 室内色调增加了“审评室墙壁和内部设施的色调应选择中性色,以避免影响对被检样品颜色的评价”的规定;6.1.6.2 人造光增加了“灯管色温宜为5000K~6000K”的规定;6.1.8审评设备增加了“应配备水池、毛巾,方便审评人员评茶前的清洗及审评后杯碗等器具的洗涤”的规定。
———第6章中增加了6.2集体工作区一节,规定了6.2.1一般要求和6.2.2采光。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8589:2007《感官分析 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导则》。与ISO8589:2007的主要技术性差异为: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制。
———针对茶叶感官审评的特定用途,规定了茶叶感官审评室的基本要求、布局和建立;删除了第7章“准备区”、第8章中的“办公室的大小和设施”、第9章“辅助区”、第10章“附加信息”和相关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玉香、翁昆、许燕君、龚淑英、金玉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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