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FZ/T53003—1999《涤纶毛条》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FZ/T53003—1999,与原标准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线密度由原来的“2.80~3.90dtex(2.5~3.5d)”扩展到“1.33dtex~6.67dtex”,平均长度由原来的“小于或等于100mm”扩展到“小于或等于110mm”,并增加了全消光(见第1章,
1999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产品标识章(见第4章);
———将原“产品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三等品四个等级,低于三等品者为等外品”改成“产品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低于合格品为等外品”,删除原4.4.2(见5.1,1999年版的4.4);
———将原按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三等品不同等级规定指标调整为按线密度范围1.33dtex~2.10dtex、2.11dtex~3.32dtex、3.33dtex~6.67dtex和产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不同等级重新规定指标值(见5.2,1999年版的4.1);
———增加了线密度的技术要求(见5.4);
———将原5.9中“180 ℃干热收缩率测定按附录A.8规定执行。仲裁时采用单纤维法”改成“按FZ/T50004规定执行”(见6.8,1999年版的5.9);
———修改了检验规则一章(见7.2,1999年版的4.3);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一章改成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志中删除包号及不同等级用不同颜色标志的规定,增加了非定重产品每包装件质量与同批定重产品名义质量的差异建议不超过±5%的规定,保留并修改了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的部分内容(见第8章,1999年版的第7章);
———原附录A 标题补充件改成规范性附录,增加了范围章,增加了在线取样方法;删除了180℃干热收缩率测定和回潮率测定章,在各试验方法中增加了试验原理,增加了平均长度的简化计算公式(见附录A,1999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浦金龙、许建凤、李红杰、周祯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ZBW52012—1990;
———FZ/T53003—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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