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3637—1993《液体二氧化硫》,与GB/T3637—199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砷(As)的要求(1993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直角弯管的尺寸(见图1,1993年版的图1);
———修改了二氧化硫质量分数测定的内容(见5.3,1993年版的4.2);
———修改了“检验规则”的部分内容(见第6章,1993年版的第5章)。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硫和硫酸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学根、章志萍、吴蓬莱、郑丰平。
本标准于1983年首次发布,1993年8月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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