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7748的本部分是产品的安全标准,适用于IEC指南104:1997,ISO/IEC指南51:1999 和ISO/IEC 指南7:1994所要求的产品符合性评定工作。
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该系统可以是组装的,自成体系的或由制造商提供完整集成系统的形式,均为通过电化学反应来发电的装置。
本部分适用于:
一直接或通过转换开关与电力网连接,或与独立配电系统连接的系统;
一提供交流电或直流电的系统;
一具有或不具有回收可用热量能力的各种系统;
一使用以下各种燃料工作的系统:
a)天然气或其他来源于可再生燃料(生物质)或化石燃料的富含甲烷的气体,比如,垃圾填埋气、沼气和煤层气等;
b)来源于石油炼制的燃料,例如,柴油、汽油、煤油、液化石油气,如丙烷和丁烷;
c)来源于可再生燃料(生物质)或化石燃料的酒精、酯类、醚类、醛类、酮类、费托(Fischer-Tropsch)合成液体和其他富含氢气的有机化合物,比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生物柴油等;
d)氢、含氢气的气体混合物,例如,合成煤气、民用燃气等。
本部分不适用于:
一便携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一驱动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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