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346—200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1346—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每只试模应配备一个大于试模、厚度≥2.5mm 的平板玻璃底板或金属底板”改为“每个试模应配备一个边长或直径约100mm、厚度4mm~5mm 的平板玻璃底板或金属底板”(见4.2,2001年版的4.2);
———将量筒或滴定管的精度由“最小刻度0.1mL,精度1%”改为“精度±0.5mL”(见4.7,2001年版的4.7);
———将“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制好的水泥净浆装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试模中,用小刀插捣,轻轻振动数次,刮去多余的净浆”改为“拌和结束后,立即取适量水泥净浆一次性将其装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试模中,浆体超过试模上端,用宽约25mm 的直边刀轻轻拍打超出试模部分的浆体5次以排除浆体中的孔隙,然后在试模上表面约1/3处,略倾斜于试模分别向外轻轻锯掉多余净浆,再从试模边沿轻抹顶部一次,使净浆表面光滑。在锯掉多余净浆和抹平的操作过程中,注意不要压实净浆”(见7.3,2001年版的7.3);
———将“到达初凝或终凝时应立即重复测一次,当两次结论相同时才能定为到达初凝或终凝状态。”
改为“到达初凝时应立即重复测一次,当两次结论相同时才能确定到达初凝状态,到达终凝时,需要在试体另外两个不同点测试,结论相同时才能确定到达终凝状态。”(见8.5,2001年版的8.5);
———将“每个雷氏夹需配备质量约75g~85g的玻璃板两块”改为“每个雷氏夹需配两个边长或直径约80mm、厚度4mm~5mm 的玻璃板”(见9.1,2001年版的9.1);
———将“另一只手用宽约10mm 的小刀插捣数次,然后抹平”改为“另一只手用宽约25mm 的直边刀在浆体表面轻轻插捣3次”(见9.2,2001年版的9.2);
———将“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制好的水泥净浆装入锥模中,用小刀插捣数次,轻轻振动数次”改为“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制好的水泥净浆装入锥模中,用宽约25mm 的直边刀在浆体表面轻轻插捣5次,再轻振5次”(见10.3.2,2001版的10.3.2);
———将“用调整水量方法测定时,以试锥下沉深度28mm±2mm 时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改为“用调整水量方法测定时,以试锥下沉深度30mm±1mm 时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见10.3.3,2001年版的10.3.3)。
本标准对应于ISO9597:2008《水泥试验方法 凝结时间和安定性的测定》,与ISO9597:2008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峨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钢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鹿泉市曲寨水泥有限公司、中材汉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广灵精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兴建水泥有限公司、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山东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丽珍、刘晨、颜碧兰、崔向阳、肖忠明、朱文尚、李胜泰、刘龙、于利刚、徐觉慧、王永清、夏志勇、王建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346—1989;
———GB/T1346—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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