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6518-2:1995《道路车辆 点火系统 第2部分:电气特性试验方法》进行制定。
本标准与ISO6518-2:1995的技术性差异及原因如下:
———原文第2章的“在本标准描述的试验中,对于点火系统使用的部件,其检测的适用性,即原始设备的技术条件,都必须作出具体规定”的规定多余,给予删除;
———原文2.1.4的辅助开关装置的规定多余,给予删除;
———适用范围增加了“本标准适用于M、N、L类机动车点火系统”。
本标准相对ISO6518-2:1995编辑性修改如下:
———删掉了原文中的前言,增加了我国标准的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长沙汽车电器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建武、胡梦蛟、李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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