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24005—1993《座椅用毛织品》。本标准与FZ/T24005—199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1993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增加了安全性考核要求(见3.2);
———修改了分等规定(见3.2.1,1993年版的3.1.1);
———增加了内在质量按物理指标和染色牢度中最低一项定等的要求(见3.4.1);
———修改了内在质量考核分类名称(见表1、表2,1993年版的表1);
———修改了部分物理指标的项目名称(见表1,1993年版的表1);
———修改了部分物理指标项目的考核指标(见表1,1993年版的表1);
———修改了纤维含量的考核指标(见表1,1993年版的表1);
———修改了各项染色牢度的考核指标(见表2,1993年版的表1);
———增加了耐洗色牢度和耐干洗色牢度的考核指标(见表2);
———修改了外观疵点评等中低于二等品者的处理方式(见表3、表4,1993年版的表2);
———修改了物理试验的采样方法(见4.1.1、4.1.2,1993年版的4.1.1);
———增加了各单项试验的方法(见4.2);
———增加了物理指标的复试规定(见5.5);
———修改了实物质量、外观疵点的检验规则(见5.6,1993年版的5.5);
———修改了包装要求(见6.1,1993年版的6.1);
———增加了幅宽偏差的计算方法(见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纺织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诸亦成、葛惠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Z/T24005—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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